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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2024-01-25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信息公开年报

晋中市能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1-25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晋中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工作的通知》(市政务公开办函〔2024〕1号)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晋中市能源局编制。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在晋中市能源局网站(https://nyj.sxjz.gov.cn/)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晋中市能源局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龙湖大街888号华都物贸楼,邮编:030600,电话:0354-3039667,电子邮箱:mtj3039667@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市能源局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以规范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服务人民群众、提高行政效能为目标,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呈现出良好发展局面。

(一)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完善公开机制。着眼于政务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组织领导,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确保各公开栏目信息有据可循,有力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措施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转。二是突出工作重点,重点围绕能源行业发展情况等方面发布信息,不断规范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同时坚持把群众最关心、最想了解的事项和社会最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政务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推进政务公开的力度。三是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建立健全信息舆情收集、研判、处置机制,积极组织开展在“5·15政务公开日”活动,并扎实做好“12345”交办件工作,持续增强政务公开服务效能,始终坚持公开与服务相结合,切实提升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的实效性,最大限度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以高质量政务公开助力全市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按照《条例》规定,坚持“先审核后公开”“谁公开谁审核、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积极做好主动公开工作。

重点对能源行业发展动态,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及山西省煤炭洗选标准化管理规范企业等方面行了主动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四)信息公开平台和数量

我局主要公开平台为政府门户网站,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在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发布各类信息117条,工作动态78条,重要通知18条,政策文件5条,办事服务4条,计划总结6条,行政执法相关内容6条。

(五)门户网站栏目建设和内容发布情况

我局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和管理,打造更为及时、准确、公开、透明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持续完善网络信息公开工作,办理12345交办件和信访29件,同时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交流,提升行政效率,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六)政府信息管理和监督保障

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提升部门形象的重要载体,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同时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建立了信息发布台账,将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不断加强门户网站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及时做好各类信息更新及发布,切实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建设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度,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与公众需求存在一定的差距,存在着有待进一步完善的地方,比如,思想认识不够深入,个别科室重视程度不够,主动公开的意识不强,认为信息公开工作只是为了完成任务而开展;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充实完善;部分工作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严格按照政务公开的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规章制度,积极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提高公开质量,推动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学习公开知识。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工作日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问题,细化工作责任和措施,强化督促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化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思想认识,理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作用,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学习培训工作,提高业务人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确保做到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上传信息、公开信息全面准确。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等重要政策,实事求是、有的放矢开展政策解读,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落实,提升政策解读水平,扩大公众受益面。

二是进一步规范公开行为。按照新形势、新时代下的工作要求,继续梳理优化公开事项目录、完善公开事项标准、规范公开工作流程,强化自查自纠,及时改进,持续健全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机制。做好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日常运行工作,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目录和指南的完善、内容的更新,努力做到所公开的信息透明度高、内容涉及广、强度大、形式多样。

三是进一步提升公开实效。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的日常监督管理,扎实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严格实行全面公开、动态公开、结果公开,增强政务信息发布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实效。紧紧围绕我局中心工作及重点问题,提前谋划,主动作为,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法治,总结公开经验、规范公开标准、增强公开实效,切实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晋中市能源局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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