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详细内容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6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6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6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省发展改革委、能源局对减煤工作重视不够,监督考核和预警协调机制不健全,对地方减煤工作督促、考核监督不够有力。全省尚未建立煤炭消费统计体系,煤炭消费底数不清,减煤工作仅以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统计口径进行评估,工作基础薄弱。“十三五”期间,全省煤炭消费总量增长7915万吨,超过“十二五”末总量四分之一。

二、整改措施

(一)健全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机制。市能源局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制定“十四五”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施方案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将煤炭减量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并在相应的能源主管部门备案,严格耗煤项目能评审查,严控新增煤炭消费。定期调度通报各县(区、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完成情况,对出现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的地区和重点耗煤企业进行预警,统筹推进做好煤炭消费减量工作。

(二)建立完善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市能源局牵头督促指导各县(区、市)建立完善全口径煤炭消费统计体系,尽快摸清全市煤炭消费底数,建立台账,对高耗煤企业实施能源计量管理、分解全年用煤指标,加快推进重点行业节能改造,挖掘节能潜力,削减存量,市统计局加强业务指导,为煤炭消费控制提供坚实统计数据支撑。

(三)强化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督导考核。按照全省统一安排,市能源局牵头开展县级政府“十三五”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督促指导,将各县(区、市)煤炭消费减量任务完成情况作为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各县(区、市)新建燃煤项目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严格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制定煤炭消费减量或等量替代方案。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2021年3月15日,印发《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3月16日,我局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

(二)2021年5月8日,市政府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11月8日,经各县(区、市)、晋中市开发区前期摸底汇总上报,我局印发《关于将减煤任务落实到企业的通知》(市能源〔2021〕19号)。

(三)2022年度,我局继续落实2021年度工作安排,以晋中市减煤降耗专项组印发《关于做好晋中市2022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计划的通知》,提出了2022年全社会煤炭消费负增长1%的目标,并将目标计划落实到38家重点耗煤企业。

(四)2023年5月8日,印发《晋中市“十四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五)每月对各县(区、市)、晋中市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出现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的地区和重点耗煤企业进行了预警,督促煤炭消费不降反升的县(区),要严控煤炭消费,进一步加强控煤措施,必要时,对未完成减煤任务的耗煤企业要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六)晋中市2022年全社会煤炭消费量为2896.36万吨,其中第一产业煤炭消费1.86万吨;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2695.84万吨;规模以下工业煤炭消费102.95万吨;第三产业煤炭消费0.9万吨;居民生活散煤消费量94.81万吨。2022年度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量同比减少436.97万吨,下降13.11%;相比2020年度,减少573.56万吨,下降16.53%,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     

(七)2021年9月13日-17日,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对各县(区、市)、生产运行的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0月13日,我市印发《关于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区、市)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针对各重点耗煤企业减煤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八)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开展全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及全社会煤炭消费数据全面调查,根据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及各行业煤炭消费现状及趋势对我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目前,山西科城环保产业协同创新研究院已完成《晋中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评估报告(评审稿)》、《晋中市2015-2020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数据调查报告(评审稿)》、《晋中市2015-2020年分年度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数据》、《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调查制度(评审稿)》,并于7月23日组织开展项目专家初审。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11月20日我局组织召开“晋中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调查评估”项目结题验收会。会议邀请了省能源局、省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执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验收,经专家质询、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评审验收。形成了《晋中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评估报告》、《晋中市2015-2020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数据调查报告》、《晋中市2015-2020年分年度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数据》、《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调查制度》。

(九)2022年度,按照省能源局安排,我市为全社会煤炭消费统计调查试点城市,对《山西省全社会煤炭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征求意见稿)》开展试运行,完成试运行工作后,省能源局于2022年8月印发《关于印发<山西省市级全社会煤炭消费统计调查制度><山西省“十四五”市级全社会煤炭消费量统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晋能源清洁发〔2022〕329 号)。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518日至2023527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人:程海杰

固定电话:0354-3026261

电子邮箱:nyjkfk@163.com

 

2023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