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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3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5-19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13号

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13号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有关部门对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重视不够,推动落实不力。对未达年度考核目标的地市,既未按照要求问责,也未实施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仅由省能源局进行约谈,考核结果运用“宽松软”,能耗双控刚性约束作用没有有效发挥。对高耗能和产能过剩行业,能源消费总量控制不力,只要求、不落实,对一些“十四五”以前未通过节能审查的高耗能项目“黑户”,长期听之任之。吕梁市交口县肥美铝业公司自2012年违法建成投产以来,累计消费煤炭约1000万吨。

二、整改措施

(一)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开展能耗“双控”考核工作。2021年12月底,市节能降耗领导组完成对各县(区、市)“十三五”以来能耗双控指标落实情况考核,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各县(区、市)并向社会公告。

(二)强化结果运用。对未完成能耗强度降低目标的县级政府实行约谈问责;对未完成能耗总量控制目标任务的县(区、市)实行高耗能项目缓批、限批。

(三)常态化监测预警。常态化监测预警。市节能降耗领导组办公室及时发布各县(区、市)能耗“双控”目标完成情况晴雨表,定期调度各县(区、市)节能降耗进展情况。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了“十三五”县级人民政府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市节能领导组〔2021〕4号),考核结果经市政府审定同意后通报各县(区、市)并向社会公告(市政办函〔2022〕1号)。

(二)对未完成能耗控制目标的寿阳县、榆次区、榆社县、昔阳县四个县级政府实行约谈问责,四县在会上进行了表态发言,对“十三五”未完成能耗双控目标进行了原因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措施。

(三)合理下达各县“十四五”及2021年度、2022年度能耗控制目标任务。做好节能形势分析预警,及时掌握各县(区、市)政府节能目标完成进度,对能耗完成情况不达进度目标的县(区、市)进行通报约谈等管控措施经过全市各县共同努力,“十四五”前两年我市均完成省下达的年度能耗控制目标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3518日至2023527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人:程海杰

固定电话:0354-3026261

电子邮箱:nyjkf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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