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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13)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13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清洁能源保障力度还不足。一是清洁煤保障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太谷区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点,负责配送17个分散销售点,截至12月7日配售民用洁净煤不足1000吨。二是销售点监管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祁县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中心所销售洁净煤和蜂窝煤没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全硫、灰分检测报告。三是散煤监管工作还有欠缺。督察发现:祁县禁煤区谷村存在使用原煤现象,祁县非禁煤区任何堡村存在使用散煤(非洁净煤)的现象。

二、整改措施

1.落实《山西省劣质煤销售管控实施方案》和《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的规定,强化煤炭生产、经营、销售过程的监管,在管控区域内禁止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的劣质煤。加大对洗选煤及煤制品监督抽查工作。

2.强化煤炭经营过程的监管,对散煤销售点进行摸底排查。切实加强监管,规范煤炭销售市场,规范建设和监管民用洁净煤集中配售点。

3.强化煤炭销售过程的监管。对非法销售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实施依法处罚,对禁燃区和禁煤区内使用原煤和劣质煤的单位和个人,没收燃料煤,并实施处罚。

三、整改完成情况

2021年8月5日,我局印发《关于开展2021年度未实现清洁取暖地区洁净煤保障工作的通知》(市能源清洁利用发〔2021〕13号),要求各县(区、市)积极推广“洁净煤+节能环保炉具”试点工作;进一步优化洁净煤供应点布局,确定合格洁净煤供应企业,并组织公示及挂牌,合理安排布局洁净煤供应点。2021年,确定全市清洁煤用户数9万余户,共设置54家供应企业(点),截止2021-2022年采暖季结束,共供应洁净煤约13.4万吨。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程海杰

固定电话:0354-3026261

电子邮箱:nyjkfk@163.com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