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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05)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05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对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力度还需加强。根据1-10月数据统计,晋中市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同比增加了4.68%,不降反升。

二、整改措施

1.优化产业结构,压缩煤炭消费总量;

2.强化准入管理,严控煤炭消费增量;

3.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提高清洁能源比重。

三、整改完成情况

1.3月15日,印发《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3月16日,我局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

2.5月8日,市政府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8月20日,市政府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1〕35号),10月12日,市政府通过政务网再次下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督办函》,要求将减煤任务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确保减煤任务落地落实。11月8日,经各县(区、市)、晋中市开发区前期摸底汇总上报,我局印发《关于将减煤任务落实到企业的通知》(市能源〔2021〕19号)。

3.9月3日、9月23日、10月18日、11月18日、12月16日,我局印发《关于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7号)、《关于1-8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7号)、《关于1-9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11号)、《关于1-10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13号)、《关于1-11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14号),对各县(区、市)、晋中市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出现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的地区和重点耗煤企业进行了预警,督促煤炭消费不降反升的县(区),要严控煤炭消费,进一步加强控煤措施,必要时,对未完成减煤任务的耗煤企业要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4.截至2021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为3136.03万吨,同比减少111.58万吨,下降3.44%,经核算,全市全社会煤炭消费为3333.5万吨,同比减少136.42万吨,下降3.93%,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2022年1月27日,我局印发《关于2021年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2〕3号)对全市2021年度规模以上煤炭消费量控制情况进行了通报,总结了我市煤炭消费控制工作经验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了要求。

5.9月13日-17日,我局联合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市管理局对各县(区、市)、生产运行的重点耗煤企业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10月13日,我市印发《关于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督导检查工作情况的通报》,对各县(区、市)检查情况进行总结通报,并针对各重点耗煤企业减煤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

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我市开展全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评估及全社会煤炭消费数据全面调查,根据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及各行业煤炭消费现状及趋势对我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方向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方案。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11月20日我局组织召开“晋中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调查评估”项目结题验收会。会议邀请了省能源局、省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项目执行单位以及相关专家参加验收,经专家质询、讨论,一致同意通过评审验收。形成了《晋中市“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评估报告》、《晋中市2015-2020年全社会煤炭消费数据调查报告》、《晋中市2015-2020年分年度全社会煤炭消费总量数据》、《晋中市全社会煤炭消费调查制度》。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程海杰

固定电话:0354-3026261

电子邮箱:nyjkfk@163.com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