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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序号02)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山西省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第02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后十位的县(市、区)晋中有5个(介休、平遥、祁县、太谷、灵石)。

二、整改措施

1.加大源头管控力度,对煤炭、洗选、焦化、钢铁、铸造、化工、建材、橡胶、汽修等行业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并完成整改。

2.持续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突出抓好清洁能源替代和集中供热等冬季清洁取暖,重点行业稳定达标排放,道路运输和拆迁扬尘污染管控等工作。

3.完成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无组织排放治理。精准实施钢铁、焦化、建材、有色化工等大气污染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大宗原材料及产品错峰运输,严格控制秸秆露天焚烧。全面加强扬尘控制管理,采暖季期间城市建成区停止工程土石方作业,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必须达到“六个百分之百”要求,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统一预警分级标准,完善应急预案启动、解除判断标准,明确不同预警级别污染物减排比例,夯实应急减排措施清单。在预测到区域性重污染过程时,及时启动应急联动机制。

三、整改完成情况

截止2021年底,我市已完成改造53621户,完成率104.22%;688.0626万平方米,完成率112.82%。全面完成当年任务。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

(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程海杰

固定电话:0354-3026261

电子邮箱:nyjkfk@163.com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