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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07)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07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遏制“两高”项目盲目上马态度不坚决。虽然山西省发展改革委对大部分违法违规项目提出了停工或停产处理建议,但尚未采取有效措施。有关地方和部门履职不力,对已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未依法依规开展清理整顿工作、坚决叫停。截至督察进驻结束,违法违规建设问题尚未得到纠正。

二、整改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工作方案,抓好问题整改和“两高”项目处置,对所辖区域及各类开发区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情况进行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严肃问责。

2.全面清理整顿。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做好“两高”项目分类处置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开展“两高”项目清理处置,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严格落实节能审查制度,源头严控,对新上“两高”项目严格落实替代能耗、涉煤类项目同时落实替代煤耗后,上报省能源局完善节能审查手续。目前我市有介休昌盛及制甲醇项目、平遥煤化、太谷恒达、左权中晋太行、介休茂盛、灵石天星煤气化、尚泰锂电池、中煤九鑫、宏源富康、汇钰铸造、灵石聚源煤化12个已落实替代能耗的项目获得省级批复。

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程海杰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3026261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nyjkfk@163.com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