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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序号08)整改任务验收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7-07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能源局负责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第08项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关于验收销号的要求,现将该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党中央、国务院赋予山西省的一项重大使命,对促进资源型地区经济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大意义。督察发现,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能源革命试点主动作为不够、改革创新意识不强、目标要求不高。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是开展能源革命的一项重要任务,《山西省“十三五”综合能源发展规划》提出“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到2020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下降至73%”。但《山西打造全国能源革命排头兵行动方案》却将目标上调到80%。即便如此,由于相关工作推进不力,到2020年下降至80%的目标也落空。此外,《关于在山西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的意见》要求“重点削减非电用煤”,但有关方面对煤炭消费量较大、能耗高、污染较重的焦化行业“网开一面”,致使焦化行业耗煤量逐年增加,2020年突破1.3亿吨。 

二、整改措施

1.科学合理制定规划。对标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要求,编制出台《晋中市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2021年行动计划》和《晋中市“十四五”现代能源体系及能源革命规划》,全力构建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加强重点产业和项目建设,推动能源高效利用。

2.提高清洁能源供给能力。按照规划和整改要求,加大煤层气、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替代力度及开发利用力度,“十四五”期间加快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供应,有计划逐步替代煤炭能源,确保到2025年煤炭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比2020年下降。

3.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严格执行山西省用煤投资项目煤炭替代管理暂行办法,严控煤炭消费新增量;完成省下达的化解过剩产能任务,推进重点区域煤炭替代;按照省统一时间全面摸清焦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行业煤耗情况,做好节能减煤,削减非电用煤,减少煤炭消费。

三、整改完成情况

1.3月15日,我局结合2016-2020年晋中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实际,印发《晋中市2021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以重点任务为抓手,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煤炭使用结构,严控新增煤炭消费,压减煤炭消费存量,实施散煤清洁化替代,推动2021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下降,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

2.3月16日,我局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市)积极对照2021年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内容,以实现县(区、市)域煤炭消费负增长为目标,明晰任务分工,制定本年度工作方案并积极组织实施。

3.5月8日,市政府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8月20日,市政府印发《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落实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市政办发电〔2021〕35号),10月12日,市政府通过政务网再次下发《关于报送2021年度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目标任务的督办函》,要求将减煤任务落实到重点耗煤企业,确保减煤任务落地落实。11月8日,经各县(区、市)、晋中市开发区前期摸底汇总上报,我局印发《关于将减煤任务落实到企业的通知》(市能源〔2021〕19号)。

4.9月3日、9月23日、10月18日、11月18日、12月16日,我局印发《关于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7号)、《关于1-8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7号)、《关于1-9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11号)、《关于1-10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13号)、《关于1-11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1〕14号),对各县(区、市)、晋中市开发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情况进行了通报,对出现煤炭消费总量不降反增的地区和重点耗煤企业进行了预警,督促煤炭消费不降反升的县(区),要严控煤炭消费,进一步加强控煤措施,必要时,对未完成减煤任务的耗煤企业要实施停产限产措施。

5.截至2021年底,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为3136.03万吨,同比减少111.58万吨,下降3.44%;经核算,全市全社会煤炭消费为3333.5万吨,同比减少136.42万吨,下降3.93%,实现了煤炭消费负增长。2022年1月27日,我局印发《关于2021年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2〕3号)对全市2021年度规模以上煤炭消费量控制情况进行了通报,总结了我市煤炭消费控制工作经验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了要求。2022年3月30日、4月29日、5月25日,我局印发《关于我市1-2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2〕4号)、《关于我市1-3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2〕5号)、《关于我市1-4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2〕6号)、《关于我市1-5月煤炭消费负增长情况的通报》(市能源〔2022〕7号)对各县(区、市)煤炭消费进行了通报

6.今年1-5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为1144.95万吨,同比减少232.93万吨,同比下降16.9%。

7.截至目前,全市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总装机272万千瓦,占全市发电总装机的比重为31.1%。其中风力发电156万千瓦,光伏发电125万千瓦,生物质发电15万千瓦。在今年省能源局组织的新能源项目竞争性配置中,我市获批新能源项目20个,装机容量200万千瓦,为“十四五”新能源发展奠定良好基础。加快推进分布式光伏建设,介休、灵石、寿阳三县整县分布式屋顶光伏入选国家试点,督促企业加快完善建设方案,组织开展施工建设。如果对该任务整改公示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2022年7月6日至2022年7月15日,共10天)向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反馈。

联 系 人(责任单位):程海杰

固定电话(责任单位):0354-3026261

电子邮箱(责任单位):nyjkfk@163.com

 

2022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