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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能源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38号整改任务 销号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12月23日,验收组对第38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煤矿及矸石堆场自燃导致的大气污染尚未得到有效治理。忻州市孟家窑煤业公司13处着火点中仅有1处按期完成灭火工程;神达台基麻地沟煤业公司违规倾倒煤矸石,堆场自燃产生有害气体,造成人员伤亡。

二、整改目标

开展煤矸石堆场整治,有效治理煤矸石和煤层自燃现象。

三、完成情况

按照《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结合晋中煤炭系统实际情况,我局特制定《晋中市煤矸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各县(区、市)局要高度重视,加大整治力度,加大宣传力度。要加大煤矸石治理突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鼓励煤矿企业及洗选加工企业投入煤矸石加工利用项目建设,尽量从源头上抓起,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2018年5月,我局配合省煤炭厅对煤矸石产生利用治理情况进行摸底。5月底,我局对各县(区、市)进行督查。煤矿企业均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批复和环保篇章设计规定对排矸场、矸石运输、矸石堆放方式进行处理,并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制定污染控制方案,对防洪、防自燃、安全性等方面制定相应措施。截止目前,所有生产矿井均未发现工业场地内矸石落地问题,矸石场均按照环保篇章设计建在设计位置,煤矿依据环保要求对矸石进行处理。一是按照合同运往矸石砖厂、矸石电厂等进行综合利用;二是按环保要求在指定的矸石场进行辗压填埋,黄土覆盖。

2019年7月印发《晋中市能源局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落实方案》,要求各县(区、市)能源部门积极配合生态环境局、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加强矸石山治理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煤矸石综合利用项目协调工作,同时要鼓励煤炭企业牵头形成集团化循环经济链条,对煤矿及洗选企业煤炭副产品(煤矸石)的利用及治理,严格监管,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达到改善环境质量的终极目标。

四、验收意见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