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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能源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5号整改任务 销号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29 浏览次数: 【字体:

 按照《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及《关于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及督察“回头看”整改任务销号验收工作的通知》的要求,2020年12月23日,验收组对第05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

一、整改任务

阳泉、长治、晋城、晋中等地市,作为全省大气污染治理重点城市,没有落实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的要求。长治市减煤工作方案与临汾市内容雷同,晋中市直到2017年11月才出台方案;省发展改革委仅对减煤方案进行备案,从未督办考核。阳泉、晋城、晋中、长治4市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同比分别增长286万吨、123万吨、118万吨、56万吨,其中阳泉市同比增加37.1%。全省2017年煤炭消费总量达到3.22亿吨,同比增长2200万吨,其中重工业用煤增长2254万吨。

二、整改目标

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严控煤炭消费总量。

三、完成情况

根据晋中市政府工作安排,晋中市发改委于2019年4月将煤炭消费等量减量替代工作移交至我局。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煤炭消费减量替代工作,优化煤炭使用结构,根据《晋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政发〔2018〕63号)、《晋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晋中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9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23号)和《晋中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市发改环资字〔2018〕241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晋中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19年度工作计划》(市能源发〔2019〕1号),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将煤炭减量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文件要求:强化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和市直各部门的工作责任,以重点任务为抓手,加快能源消费结构调整,优化煤炭使用结构,严控新增煤炭消费,推动2019年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中占比下降,推动实现煤炭消费负增长。2019年,晋中市完成榆次区瑞阳公司城东调峰热源厂扩建6×58MW燃煤热水锅炉项目11.34万吨标准煤的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该公司通过集中供热改造替代榆次区工业燃煤锅炉25台,计667蒸吨;替代居民小区、行政单位、学校等燃煤锅炉99.5蒸吨;替代民用燃煤锅炉共计1815586万平方米,折合约127蒸吨。按照采暖天数150天,日工作小时16小时,1吨燃煤锅炉耗煤量124.48Kg核算,共计削减燃煤量为266934.9吨,折标煤约16.4万吨。符合《晋中市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2019年度工作计划》(市能源发〔2019〕1号)要求。将左权县鑫源热电有限公司2.5万千瓦机组拆除,省能源局已验收。

2020年3月,转发省能源局《关于完成煤炭消费摸底普查和煤炭消费总量控制挂牌督战专项清零行动工作的函》至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统计局,按照省局要求,积极收集相关数据。

2020年6月28日印发《晋中市2020年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工作方案》(市能源〔2020〕6号)。要求新建、改建、扩建耗煤项目在立项前,必须实施煤炭减量或等量替代,制定煤炭消费等量或减量替代方案,明确等量、减量替代明细,将煤炭减量等量替代作为节能审查的重要内容。9月3日,经与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协商后,协助榆社开发区利用平遥县淘汰压减焦化产能后产生的煤炭消费量制定煤炭消费减量等量替代方案。

根据统计局统计数据,2020年1-11月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量2909.52万吨,比2019年1-11月份的2747.77万吨,增加了161.75万吨。

2020年,全市减少煤炭消费量约429.31万吨。其中,焦化产能压减方面,介休三盛60万吨压减任务已完成,拟组织验收。12月20日前压减介休益兴84万吨、益隆96万吨、大佛寺40万吨。平遥98万吨、太谷50万吨产能,因企业承担居民集中供热任务,且热源替代未落实到位,需延期至今冬供热季结束压减到位。预计2020年度压减280万吨焦化产能,减少煤炭消费约400万吨。清洁取暖方面,按照在国家备案的建成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100%,农村地区清洁取暖覆盖率达到60%以上(其中城乡接合部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比例,我市确定2020年清洁取暖改造任务为1065.32万平方米,9.0734万户。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1230.4万平方米,完成比例为115.5%,10.4301万户,完成比例为114.95%,超额完成当年任务。全年减少煤炭消费约26.08万吨。燃煤锅炉淘汰方面,2020年,我市积极开展每小时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目前已全部完成100台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减少煤炭消费约3.23万吨。

四、验收意见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达到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