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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能源局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销号验收意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20-1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依据《关于做好市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对照《晋中市贯彻落实山西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2020年11月13日,晋中市能源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18号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验收。

一、整改任务

和顺县吕鑫、鸿润,昔阳县安顺三都煤业露天矿超能力开采,导致开采与治理不平衡,土地复垦进度严重滞后于开采进度,生态恢复缓慢,破坏严重;三都煤业的生态恢复治理工程标准不高,覆土不够。

二、整改目标

全市5个露天煤矿2020年底前完成生态恢复治理任务。吕鑫2020年底前完成三年土地复垦任务共计5500亩,其中2020年复垦2000亩;鸿润2020年底前完成三年土地复垦任务共计2500亩,其中2020年复垦1000亩。

三、完成情况

全市共有五座露天煤矿,批准产能590万吨/年。分别有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产能90万吨/年)、山西昔阳安顺北坪煤业有限公司(产能60万吨/年)、山西煤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产能200万吨/年)、山西煤销集团和顺鸿润煤业有限公司(产能90万吨/年)、山西灵石鑫源煤业有限公司(产能150万吨/年)。目前除山西昔阳安顺三都煤业有限公司停产,其余煤矿均正常生产。

我局制定了《晋中市露天煤矿生态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全市露天煤矿必须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和煤矿采区开采计划批复规定,在土地复垦、生态恢复工作等方面严格按照批复要求进行。目前,各露天煤矿每年均做复垦土地计划,按进度完成边坡治理和植被恢复。

   2019年机构改革后,由于职能转变,我局及时接手新增环保工作,积极承担相关责任,坚持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配合规划与自然资源局持续开展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私挖的露天矿山的清理整顿工作。

2019年4月26日,我局印发《晋中市能源局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决战落实计划》,要求各县(区、市)能源局配合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积极开展露天矿山综合整治。

四、验收结论

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建立了本部门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并积极落实。达到整改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