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市级检查的通知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组织开展“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
生产市级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市)煤炭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落实好国家、省、市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及市政府2017年“12.20”专题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监管,确保元旦、春节和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平稳,经市煤炭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各县(区、市)组织开展煤矿安全检查的基础上,组织市政府煤炭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安监大队检查组联合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两节两会”全市煤矿安全检查领导组,对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统一领导和指导协调,研究解决检查中的共性问题和重大问题。
组 长:贺建国 市政府副秘书长
义劲中 市煤炭工业局局长
副组长:王中民 市煤炭工业局副局长
王晓刚 市煤炭工业局安监大队队长
梁爱堂 市政府煤炭安全生产专家组组长
成 员:赵银太 阴怀状 赵晓敏 夏永兵 常守义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安监大队和市政府专家组。办公室负责拟定全市煤矿安全检查的通知、通报,协调安全检查日常事务,汇总各检查组资料,提出工作报告及行风效能督查等。
主 任:王晓刚 梁爱堂
成 员:常守义 夏永兵 赵红岩 章 明
二、时间安排
全市煤矿安全检查执法工作从1月15日开始,至省两会结束。分为三个检查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1月15日—1月25日;第二阶段为1月29日—2月9日;第三阶段为全国两会召开期间。
三、开展方式
(一)组织3个检查执法组
由市政府煤炭安全生产专家组和安监大队检查组共同组成三个检查执法组,将全市8个产煤县(区、市)分3个检查区域开展检查工作。
三个检查执法组具体检查区域和人员名单分组如下:
1.第一检查执法组检查区域:寿阳县、榆次区、平遥县
组 长:赵银太
副组长:刘彦斌(专家组第二组组长)
联络员:郭静晓
成 员:田晋生 张永建 杨玉涛 郭振波
李银柱 徐改俊 丁永建 杨禄明
2.第二检查执法组检查区域:左权县、和顺县、昔阳县
组 长:阴怀壮
副组长:赵钢波(专家组第三组组长)
联络员:王志强
成 员:孙保全 王保怀 刘尚应
范维新 王文国 李玉春
3.第三检查执法组检查区域:灵石县、介休市
组 长:赵晓敏
副组长:王聪利(专家组第一组组长)
联络员:翟 宁
成 员:娄继明 刘会田 郝晓强 张爱保
宋利则 卫国忠 张建军 韩益武
(二)检查矿井范围
1.全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以来,明确到各县(区、市)属地监管的31座煤矿企业,对于正常生产建设企业优先做到全覆盖(长期停产停建矿和未开工矿可以简化检查)。
2.各县(区、市)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验收需要市级进行核查的煤矿企业,实行检查和核查同步,优先做到全覆盖。
3.未列入本月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监察组集中监察执法的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企业,以及11月以来市政府专家组没有检查的原属地监管的煤矿企业,以市煤炭局公告的C类矿井为主。
(三)检查矿井数量
各检查执法组按照优先31座省属大集团正常生产建设煤矿、优先需要进行核查的煤矿、优先各县(区、市)日常监管的C类煤矿的原则确定矿点,每组检查数量不少于15个煤矿企业。
四、重点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煤炭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重点检查传达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省政府安委办、省煤炭厅、市政府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突出抓好岁末年初煤矿安全工作。
(二)安全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办矿主体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以及各县(区、市)属地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特别是检查各县(区、市)人民政府及其煤炭部门、省属四大煤炭集团公司领导按照市政府2017年“12.20”专题会议要求,落实对属地31座煤矿的安全生产挂牌责任,是否做到挂牌责任全覆盖和安全监管责任到人。
(三)安全生产管理情况。重点检查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置、安全生产责任制、矿领导值班和带班下井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技术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培训教育等情况。
(四)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情况。重点检查煤矿证照手续,矿井开拓部署、采掘布置、一通三防、地测防治水、机电运输、安全监控、人员定位系统等生产建设情况,是否存在办矿主体企业(或上级公司)向煤矿企业下达超过公告、公示生产能力的生产计划和相关经济指标。特别要对照《煤矿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煤矿安全规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要求以及国务院安委办函〔2017〕150号所列“超能力生产等违法违规行为仍然严重、资源整合矿井管理不到位、重大灾害治理措施不力、安全基础管理仍然薄弱”等问题进行安全隐患问题的排查,检查是否存在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检查执法组要深刻认识做好“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极端重要性,把安全稳定作为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到矿检查时要根据实际制定检查方案,紧紧围绕工作任务认真开展检查工作。要统一思想,精心组织,端正行风,提高效能,确保安全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检查。各检查执法组既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又要严把标准、规程和规定,加大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并下达执法文书。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及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及时上报领导组,依法落实停产整顿、经济处罚等执法措施。
(三)及时反馈。各检查执法组在每矿、每县(区、市)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汇总反馈,及时下达执法文书并对隐患问题的整改闭合做出安排。本次检查结束后,各检查执法组要及时总结,通过查找隐患、剖析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意见,形成检查分析报告;市政府煤炭安全生产专家组要对新增属地监管31座煤矿的基本情况、生产建设、安全评价、责任落实等情况,形成专项报告;市煤炭局安监大队要认真梳理汇总各检查执法组的情况,形成书面总结。
(四)做好配合。各检查执法组到县(区、市)开展工作时间自行通知。各县(区、市)煤炭局、各主体企业和煤矿企业要积极配合市级检查执法组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五)加强督导。领导组办公室要深入各县(区、市)加强“两节两会”期间市级安全检查行风效能的综合督导工作。
(六)严守纪律。各检查执法组要严格履职尽责,提高工作效率,严明工作纪律,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确保圆满地完成安全检查执法工作。
附件:
1.两节两会期间煤矿安全检查行动情况汇总表;
2.省属四大煤炭集团下放属地31座煤矿名单。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2018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