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55号整改 任务阶段整改的公示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55号整改
任务阶段整改的公示
按照《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及《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5日,晋中市煤炭工业局组成验收组对《整改方案》第55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项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阶段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山西省现有露天煤矿40余座,存在生态破坏严重、自燃现象多、土地复垦及生态综合治理标准低、推进慢等问题。
二、整改目标
加强露天开采环境管理,加快生态恢复治理。
三、责任单位
各县(区、市)委、政府
四、配合单位
市国土局、市煤炭局、市环保局
五、完成情况
全市共有五座露天煤矿,产能约650万吨,其中四座煤矿停工,一座煤矿生产。2017年8月山西煤炭运销集团和顺吕鑫煤业有限公司发生8.11事故以后,各县局对当地的露天煤矿进行摸底排查,各露天煤矿均按批准的采掘计划生产作业。
六、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阶段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晋中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 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4-3026261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王湖路西一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