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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 任务阶段整改的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5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

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

任务阶段整改的公示

 

按照《晋中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台账式管理的通知》《关于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实行销号管理的通知》要求,2017年12月25日,晋中市煤炭工业局组成验收组《整改方案》第01号整改任务阶段整改完成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该项整改任务已达到整改要求,现对已完成阶段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任务

重发展、轻保护问题较为突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位不够,思想认识上有偏差,重发展、轻保护的观念没有得到有效扭转。环保工作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地方面对突出环境问题强调客观因素多、主动作为少,漠视群众环境诉求,只有在上级督促或媒体曝光后,才被动应付,有的甚至被多次督查约谈后,仍行动迟缓。2010年,国务院批准山西省作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既是中央对山西转型发展的要求,也是山西省解决“一煤独大”困局的现实需要。但山西省一些地方和部门转型改革决心不够坚定,措施不够有力。

二、 整改目标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强化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强化铁腕治污、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督察问责”和“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污、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的要求推进整改工作,坚持以更高的标准狠抓落实,坚持以全方位的改革创新健全生态环保长效机制,以高度的自觉全力抓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环境保护工作。牢牢把握“坚持绿色发展是发展观的一场深刻革命”的要求,进一步把绿色发展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对生态建设的各项部署,切实担起保护生态环境的政治责任,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以生态文明建设统揽经济社会全局,坚持以环保倒逼转型发展,努力让绿色成为山西“底色”

三、责任单位

各县(区、市)委、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四、完成情况

成立了以义劲中局长为组长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市局环保科,主任由党组成员曹毓芳兼任,各县(区、市相应成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形成领导有力、职责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保障机制。

我局先后制定了《关于印发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煤环发[2017]3号)、《市城区2017年散煤污染控制实施方案》(市煤环发[2017]9号)关于印发进一步控制燃煤污染改善空气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市煤环发[2017]10号)《晋中市城区周边农村地区建设优质煤配送中心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扎实开展劣质煤管控工作的通知》(市煤综发[2017]6号)及《关于印发2017—2018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市煤办发[2017]35号)等文件及时转发了山西省煤炭工业厅关于限制销售硫分高于1%灰分高于16%民用散煤的通知的通知,均已印发到相关科室及各县(区、市)煤炭工业局,各县局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工作重点任务和年度控制目标,认真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促使全市全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根据局领导组安排,分别在今年四月和十月对全市12县(区、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工作检查,总体来看,各县(区、市)局均成立了专门的领导组、制定了专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任务、明确了分管领导及相关部门的职责,采取多种综合治理措施,开展了积极有效的工作,为全大气质量持续改善发挥积极作用。

榆次区政府加强源头控制,实施联防联控,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组织各街道、社区和村居委会共同参与加强劣质民用散煤销售管控。灵石县局驻矿安全员对煤矿经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县治超办对储(售)煤场和洗煤企业经营销售活动进行监督。平遥、介休、祁县、太谷、和顺、寿阳等市政府也全面细致的开展劣质民用散煤管控工作,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劣质煤非法储运、销售执法大检查、大排查行动,都取得显著效果。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要全面贯彻市政府、市大气办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及行动方案,明确任务,采取有效措施,加大监督,确保按要求完成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要清醒认识到我市环保的严峻形势,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标准、大力度狠抓整改工作,尽快尽早解决突出问题。二是要认真落实市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及行动方案,加大监督力度,对各煤炭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日常督查检查工作,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台账、记录及报表等基础资料的整理、分类汇总、装订存档等工作,及时准确上报各种相关报表和数据。三是要针对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指导煤炭企业加大对燃煤锅炉的改造,逐步将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甲醇、天然气、瓦斯)、用电(空气能)等,夏季洗浴使用的小型锅炉可利用空压机余热等环保型锅炉。四是要加强劣质煤管控,多措并举,提高散煤煤炭质量。监辖区内煤矿、洗储煤企业洁净煤临时储售点或配送点的所有储煤场在散煤储存、运输、装卸等环节中全面按照环保要求完成升级改造,实施全封闭管理。

五、验收结论

    经验收组验收,认为该整改任务已按照《整改方案》所明确的整改任务、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完成整改,达到了整改要求,原则同意阶段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晋中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5日至2017年12月29 日,共五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54-3026261

联系地址:晋中市榆次区王湖路西一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