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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市2017年度煤矿产销存调度日报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03 浏览次数: 【字体: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全市2017年度煤矿产销存调度日报工作完成情况的通报

 

各县(区、市)煤炭局:

为便于省政府加强行业经济分析,及时掌握全省煤炭产量、销售、库存等情况,为政府宏观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省煤炭厅建立了煤炭产销存调度日报制度,要求每日下午5时前上报各地当日煤炭产销存情况。2017年,我市由于调度日报数据与其他处室统计数据严重偏离,省厅通报了市局并在2017年度考核中扣除相应分值,严重影响完成全市年度目标考核任务。现将全市煤炭产销存调度日报工作完成情况通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部分县局不能按时上报数据,特别是法定节假日期间,不摧就不报,导致全市产销存数据统计不完整、不全面。(详见附件)

2.平时不按时上报产销存数据,集中1天或几天调整产销存数据,造成数据大幅的起伏变化,曾引起省厅领导的质询。

3.日报数据不按规定与月度、年底数据进行比对,造成日报数据严重偏离其他科()室统计数据。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1.各县(区、市)煤炭局必须明确责任人,严格按照《山西省煤矿产量库存日报表》的内容和时限上报相关信息,特殊情况下可通过电话口头上报。

2.如果所辖煤矿企业确实停产停工,必须以书面形式上报煤矿企业名单及停产停工期限。

3.未按时上报产销存数据和数据起伏较大而导致的严重后果,由各县(区、市)煤炭局相关人员承担。

4.根据2017年全市各县煤炭产量日报表按月统计情况表,对寿阳县、昔阳县、左权县予以通报批评。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2018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