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21项重要 措施专项检查验收的通知
晋中市煤炭工业局
关于开展全市煤矿安全生产21项重要
措施专项检查验收的通知
各县(区、市)煤炭局:
按照市政府领导安排,市煤炭局从11月7日起,组织开展落实市政府煤矿安全生产21项重要措施的专项检查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及内容
各县(区、市)政府及煤炭局、办矿主体和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市政府21项重要措施情况,具体内容对照市政办发〔2017〕37号、55号和市煤发〔2017〕1号文件。
二、检查时间
2017年11月7日至2017年11月15日。
共3页
三、检查方式
听取各县(区、市)初验情况汇报,对照初验结果,按预通知(市煤明电〔2017〕91号)和各县(区、市)政府每月上报的推进落实情况表实地抽查部分煤矿企业(不少于50%)。在全面了解工作落实情况、抽查验收基础上,针对发现存在问题,各县(区、市)进行书面反馈,印发通报督促进一步整改落实。
四、人员组成
由市煤炭局抽调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分片检查验收。各组到县时间由检查验收组另行通知。
(一)检查一组
组 长:常守义 市煤炭局安全指导科负责人
成 员:刘振华 市煤炭局安全指导科科员
李学伟 介休市煤炭局安监股副股长
联系人:刘振华
检查区域:灵石县。
(二)检查二组
组 长:任建伟 市煤炭局行业管理科负责人
成 员:孟庆俊 寿阳县煤炭局安全股股长
赵 赟 昔阳县煤炭局安全股副股长
联系人:赵 赟
检查区域:介休市、平遥县、榆次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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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检查三组
组 长:梁建荣 市煤炭局劳动用工管理科负责人
成 员:张建军 市煤炭局劳动用工管理科科员
刘德斌 灵石县煤炭局巡查分队副队长
联系人: 张建军
检查区域:寿阳县、昔阳县、和顺县、左权县。
五、工作要求
各县(区、市)煤炭局要在认真组织做好本县(区、市)检查初验的同时,积极配合市级检查验收组做好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将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报市煤炭局。
附件:全市煤矿安全生产21项重要措施检查验收表。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