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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严控电煤长协合同价格 重点对20万吨以上合同进行监管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1-3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指导煤炭产运需三方做好2018年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促进煤炭稳定供应和上下游行业健康发展,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

发改委指出,签订中长期合同不仅是煤炭供需双方建立长期、稳定、诚信、高效合作关系的重要基础,同时也是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具体体现,有利于企业生产组织,减少供需波动,稳定市场预期。

《通知》指出,要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平抑煤炭市场价格异常波动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2808号)精神,进一步完善电煤中长期合同价格机制。同时,支持多签中长期合同,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铁路、港航企业对中长期合同在运力方面要予以优先安排和兑现保障。发改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加强指导,重点对20万吨以上的中长期合同进行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