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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编制生物天然气发展 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4-12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区、市)能源局:

为贯彻落实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编制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通知》(晋能源办发〔2019〕91号)精神,推进我市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建立原料收集保障体系,增强天然气保障能力,促进生态环境保护,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请编制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分析评价本区域(或辖区)生物天然气发展条件,结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和任务,提出本区域(或辖区)到2030 年生物天然气发展目标、主要任务、项目布局及促进措施。

二、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方面,要分别按照2020年、2025年和2030年3个阶段提出;项目布局以县(区、市)为单位,提出本县(区、市)布局项目可利用城乡废弃物资源总量及各类资源量。

三、以农作物秸轩或畜禽粪便为原料的单个布局项目,规划日产气量1万至3万立方米。行政区域内可根据资源情况布局多个项目。

四、各县(区、市)能源局要积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可用于生产生物天然气的资源量、天然气市场、有机肥市场、城镇燃气管网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等数据调查工作,在此基础上合理制定本地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确保规划实用有效。

五、各县(区、市)要高度重视规划编制工作,按照《通知》及《大纲》要求,抓紧组织编制本区域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规划文本及附表(含电子版)于2019年4月20 日前报送市能源局。

联系人:张立明、吴长明

电  话:0354-3039673、3029262、3039670

邮  箱:jznyjdlk@163.com

附件: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请编制生物天然气发展中长期规划的通知。

                        

                               晋中市能源局

                               2019年4月12日